第38章 试唱
作者:篱栏   重生2000年代之此生不换最新章节     
    我没有如其它学生一样享受这个悠长的假期,而是再次整理行囊提前去了兴海市。爸说要陪我的,但他的假期有限,路途又太远,还是算了,如果等他反而耽误了我的时间。没关系的,我可以的。
    这次离家远,爸妈眼神里满是不放心,我承诺自己一定会好好的,只要安顿下来立刻给他们的打电话。
    我真的太急了,开学又要交学费了,我手头的钱吃紧,必须得多存些才可以。
    徐姐那里是不能回了,我想提前去适应一下环境,更重要的是我需要一份薪水更高的工作。
    我坐不起飞机,就坐火车吧,时间久一点,火车需要一天多,但能到就行。
    我不会再如上一世一样进厂打螺丝了,工资太低,也不要再去上夜班,太伤身体了。
    那里没有徐姐,一切我得重新开始。
    几经辗转,终于到了兴海市。现在还没到学校报到时间,我在城边找了一家便宜的小旅店安顿下来,这里靠近几个公交站点,坐公交车很方便,有公交车整个城市哪里都算不上远,我有的是时间。
    给家里打了电话后,我在小旅店里认真研究各种招工信息。
    研究了好久,我把目标最终锁定在酒吧驻唱上,这个相对不累,工作时间不长,且我有一定的优势,应该可以。
    决定后,我得做好规划如何把它实现。
    我对这个城市有一定的了解,但也没有了解到对城市的每个酒吧都熟悉的程度。
    饱饱地吃了一餐饭,简单收拾一下,开始了我的求职历程。
    中央街区,这里有好多酒吧。
    两天时间,我淘汰了几个不理想的地方后走进了m酒吧,一个服务员模样的小哥哥迎向我问,“小姐,一个人吗?”
    我说:“哦,我想求职,请问你们领班在吗?”
    “在,你跟我来。”小哥哥带着职业性的礼貌微笑把我带向了后面的一间办公室。
    那个被称为领班的人看起来其貌不扬,“你怎么想起到酒吧求职啊?小姑娘家家的,形象还不错,会喝酒吗?卖酒挺合适的。”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这里有驻唱的工作吗?”我急忙说明来意,我可不想卖酒。
    “你看我们这里吵的嘞,哪有人听歌啊。”领班大大咧咧地答道。
    得,又淘汰一个。
    继续找,又热又渴,但必须坚持。
    我终于找到了一个清吧,这里面有点幽静,但没有那么大。不过小有小的好,我直接见到了老板。
    老板姓汪,戴着黑框眼镜,身材瘦瘦的,很精明的样子。他似乎没太把我当回事,只是简单听我唱了几句,就决定要了。
    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薪水意思一下就行。汪老板说让我先唱个一两晚看看效果,好就留下,按照效果定薪水,不好的话就按每天50元结完钱走人。
    也是,我的出现不影响他什么,唱得好了,没准还能成为一个亮点;唱得不好,过两天开了就好,啥也不耽误。
    但他特意交待我,让我一定要好好选几首歌,把歌词记熟,别丢脸。
    我会的,就算只唱几首,也得唱得出彩。
    感谢他给我这个机会,如果能行,我就算是在兴海市初步落下脚了。
    上一世我虽然没怎么参加过比赛,但是因为唱得不错,还是有一些舞台经验的,小打小闹的场合也上了不少,所以应该不算是个新手。
    酒吧的后台有专门的化妆间,里面的化妆品演员们都可以随便用,还有一些备选的服装,怪异而闪耀。我在那些衣服里找了一件不那么夸张的,化好了妆。
    找到音响师说了几首歌的名字,他好提前准备。
    还是很紧张的,如果能留下,我可以获得一份收入,如果不能留下,我还得接着再去找,每一个机会我都很珍惜。
    我努力地记着歌词。
    “你是新来的?”一个打扮另类时髦的姐姐用她化着烟熏妆的眼睛看着我。
    “对,你好,我叫甄雪。”我自报家门。
    “说什么真名啊,我们都用艺名的,看着不大,你叫我萍姐就行。”她道。
    “好的,萍姐,你来这里很久了吗?”我问。
    “我也是刚来没几天,驻唱这个活需要新鲜感,在一个地方待一段时间就得换,哪有常干的啊。唱得怎么样?”
    “我也说不好,只能说还行吧。”这个我自己真的不好评价。
    她笑笑,“好好唱,对了,离客人远点。唱自己的歌就好。”
    她看似冷漠,却会提醒我,看起来人不错。
    终于轮到我上场,我选择了一首王菲原唱的比较轻柔的歌。比赛的时候,不敢选王菲的歌,但是唱现场的话感觉唱她的歌对音响的要求不高。
    酒吧的舞台不大,可以在上面看到下面顾客的表情。起初大家并没有太在意舞台上我的存在,当歌声响起,有好多顾客突然不聊天了,齐齐看向我,看得我有点紧张,我尽量保持镇定,直到一曲终了。
    台下响起喝彩声,那些人都在为我欢呼,为我鼓掌。
    我看向台侧的汪老板,他面带微笑,给我伸出一个大拇指。
    我松了一口气,好像第一关过了。后面我选择了两三首不同类型的歌曲,总体偏安静,反响也都很好。老板一直在台侧看着,眼里带着欣赏。看他的神情,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可以留下。
    是啊,好想留下啊,这个工作太适合我了。它不会占用我太多的时间,都是在晚上,白天我是自由的。
    这是我最大的考量,因为我需要一份相对长期的工作,长到正式上学后也可以做。像之前在超市,时间太长了,上学后完全做不来。
    而且我很喜欢唱歌,小的时候不谙世事,真的想过要做个歌手来着,但越来越长大,发现这世界卧虎藏龙的,我只是比普通人唱得好些而已,再大的舞台我可不敢奢望。
    最后一首歌唱完的时候,我要下台,前面有个男人拦住了我的去路。他明显喝过酒,脸色通红,眼睛微睁,随时都要睡过去的感觉,“小姑娘,唱得真好听啊,来,跟哥哥喝一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