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醉翁之意不在酒(加更)
作者:亍十一   从港综开始纵横诸天最新章节     
    “没看到他未婚妻就在旁边,你这幅样子过去合适吗?”陈乐看了她一眼道:“就算你们有旧情,也应该照顾一下她未婚妻的感受,控制一下情绪,体面一点,我让你过去。”

    听到陈乐的话,阿敏看了那边一眼,最终摇头道:“不用了。”

    警署。

    阿敏的口供是陈乐替她录的。

    “不用紧张,把你知道的,全部说出来就可以了。”陈乐示意她放松道。

    她穿的还是那件玫红色外套,但脸上的污迹已经清理干净。完全的素颜,却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艳。

    尤其她现在有一种与平时冷艳强势截然不同的柔弱,更令人心动。靓仔乐暗中摇摇头,暗叹果然艾斯艾母这种事,也会有人喜欢,不是没有道理的。

    扯远了。

    她把电影剧情大概讲了一遍,然后带着哭腔道:“爸爸走了,唐叔也走了,这里如今只剩下我一个人。都是那艘赌船害的,等处理完赌船,我就会永远离开这里。”

    原本还想找机会和她说这件事的陈乐,听她主动提起,顺势道:“你想出售赌船?你现在的情况,只怕很多人会趁火打劫。我有个uncle之前说想买艘船,我替你介绍,起码能保证会给你个公道的价格。”

    “谢谢。”阿敏点头道。

    他的uncle自然就是鲁滨孙,当然了,鲁滨孙根本不知道自己对赌船感兴趣。完全是陈乐的意思,让他注册一家公司,收购赌船。

    钱由陈乐出。

    至于这间公司最后交由谁负责,陈乐现在还没想好。

    这件案子结束了,ann被遣返,阿敏无罪释放,李伟找到的那些证据,都可以证明洗黑钱和贩毒的事,是她丈夫吴宇所为,和她无关。

    报告是标叔搞定的,总得来说,还是功大于过。毕竟自杀嘛,又事发突然,没有造成其他伤亡,上面表示理解。

    唐叔的死,丝毫没影响陈乐获得0.5点奖励。

    几天后。

    李氏集团。

    “五百四十万美金,唐小姐,按照约定,我买下赌船的百分之九十股份,剩下的百分之十,由你继续持有。”鲁滨孙说道。

    阿敏点点头,蹙眉道:“李先生,其实我不太明白你这么做的意思。”

    鲁滨孙一开始也不太明白,但见到她,看到她的长相身材之后,就大概懂陈乐那个浑小子在想什么了。

    要是把赌船全卖了,她只怕不到垂垂老矣,是不会再回港岛这个伤心地了。但还剩百分之十就不同了,也许过两年她放下这些事后,还会回来看看。

    “唐小姐,买不成仁义在,做生意就像交朋友,我一贯如此。”鲁滨孙笑道。

    “那好吧,合作愉快。”签完字的阿敏朝鲁滨孙伸出手道。

    ……

    鲁滨孙和阿敏谈收购赌船事宜的时候,陈乐正忙着还债,还了好几天,没办法,他欠的实在太多,战线拉的太长了。

    “你快点,我一会儿还要去看红姐。”阿华催促道。

    最近一直超时长,高频率的陈乐,需求锐减,他爽快道:“那现在就去吧,让人家等时间长了不好。”

    “让你快点就快点,哪这么多废话。”

    靓仔乐:“……”

    这就是典型的鱼和熊掌想兼得的,又不肯停,又怕错过时间,就把压力全转移到陈乐身上。但陈乐是快的起来的人?

    两个钟头后,精心打扮的阿华,终于到了庙街。

    “你一会儿有事吗?”陈乐正准备开车走人,下车的阿华忽然朝他问道。

    陈乐摇头道:“暂时不用回警署,怎么?”

    “陪我一起,红姐之前就说想见见你。”阿华说道。

    “我?”陈乐惊讶道。

    “干什么,你很见不得人吗”阿华瞪了他一眼。

    这不是见不见得人的事啊,我们这种纯粹的金钱和肉体关系,能见光的吗?不过想想红姐的职业,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只是她有个女儿,是女明星,靓仔乐这会儿以和阿华的“合作”关系登场,是不是就不太合适拯救她的女儿了?

    电影里,红姐和阿华的母亲是姐妹,阿华的母亲死后,红姐经常照顾阿华。红姐自己的女儿叫方小玲,因为红姐做小姐,方小玲从小就受尽周围人鄙夷和排斥,做了明星之后,她就极力和母亲红姐撇清关系。

    但红姐却很关心女儿,会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女儿的消息。

    念头一闪而过,看着她嗔怒的表情,一贯心软的陈乐,因为之前两个钟头一直在到底,现在到底不忍心拒绝她,说道:“那你在这儿等我,我把车停到前面。”

    陈乐停完车过来,就看到阿华和一个身穿西服套装,带着墨镜的中年妇人聊天。阿华的神色还有激动,陈乐还没走近,就听到她说:“红姐,那些混蛋肯定是针对小玲,我们想想办法,收拾那个什么周经理一顿,替小玲把角色争取过来!”

    “不好吧,小玲她不让我管她的事,万一…”红姐犹豫道。

    阿华道:“你不说我不说,她怎么会知道,我们替她把事情解决,你也不用在这里坐立不安了。”

    被她说服的红姐点头道:“那好吧,千万要小心一点,不能让小玲发现。”

    听她们这么说,陈乐想起来是什么事了。

    电影里,方小玲的上一部戏收视不错,公司趁势推出续集,但女主角却不再由方小玲担任,而是换成了一个新人。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电视台的赞助商暗中授意,因为那位李老板看中了方小玲,但方小玲却拒绝应酬。

    于是通过这样的手段逼方小玲就范,说白了就是潜规则。话说回来,往往就是这样简单粗暴的手段,最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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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里那位李老板不止得逞了,还把方小玲当成交际的工具,推给他一位生意伙伴。

    想到这里,陈乐不自觉摇了摇头,在心底叹道,实在太可怜了,不帮她一把,实在说不过去。

    “你怎么了?”和红姐讲定的阿华扭头,看到站在原地摇头的陈乐,开口问道。

    “没事,把东西落在车上了,不要紧。”陈乐回了一句,然后微笑道:“红姐,我是阿乐。”

    ps:方小玲/周惠敏

    之前把114、115发反了,给大家阅读添麻烦了。加更一章,聊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