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我丁修,加钱居士
作者:荣卫常流   人在诸天,繁育标兵最新章节     
    大明1620年。
    明光宗朱常洛在位不足三十天便在红丸案中暴毙而亡,九月初六由其长子朱由校继承大统,次年改年号天启。
    朱由校木匠天分极高,终日沉迷于刀锯斧凿油漆的工作,历史记载:天启皇帝又好油漆,凡手用器具皆自为之。
    皇帝朱由校因终日沉迷木匠工作,再加上继位前并未接受良好教育,因此要靠身边太监辅佐。
    遂有太监魏忠贤权倾朝野。
    天启二年,朱由校派人将位于九龙山附近,由女真人建立的金国帝王陵寝全部捣毁,以断绝女真人龙脉。
    天启六年,京城西南隅的王恭厂,其火药库附近发生的离奇大爆炸,造成半径达750米、面积达2.25平方公里的爆炸范围及2万余人的巨大死伤。
    据后世人估算,此次爆炸的威力,大约为一万至两万吨当量的黄色炸药即tnt炸药爆炸。
    王恭厂大爆炸也和印度死丘事件、西伯利亚通古斯大爆炸并称为世界三大自然灾害之谜。
    天启七年,朱由校在大小八名太监及四名御前侍卫的护卫下不慎落水,约三十息(十五息约一分钟)后才获救。
    朱由校落水受惊,然后一病不起,多方医治却没效果,后尚书霍维华进献一种名为“灵露饮”的仙药,朱由校饮用后病情加剧,浑身肿胀。
    大明朝风起云涌。
    ………
    随着系统的声音响起。
    张景云突然眼前一黑,再次被拉入未知的空间,同时,任务栏瞬间浮现在眼前。
    【当前进度:绣春刀1\/5】
    【任务栏:
    主线任务、武道巅峰
    支线任务1、无憾无愧
    支线任务2、待定】
    张景云心念一动,竟是这个世界,绣春刀,飞鱼服,大明锦衣卫,这是让朝野百官闻风丧胆的机构。
    锦衣卫最早源于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为亲军都尉府,在洪武十五年才改为锦衣卫。
    纵观大明276年历史。
    锦衣卫长存不倒。
    张景云对绣春刀这部电影有印象,在第一部中,锦衣卫总旗沈炼三兄弟被派去诛杀魏忠贤而引出一系列剧情。
    绣春刀第二部,是第一部的前传,戚家刀后人丁白缨和其师兄陆文昭一同为信王朱由检暗中做事。
    陆文昭自以为是朱由检左膀右臂,然而信王上位却视二人为破绽,还令人抹除后患。
    陆文昭心若死灰,和师妹联起手,与锦衣卫大战,最后双双身死,沈炼则因血厚被捕入狱,后来朱由检免了沈炼死罪,让他继续回锦衣卫当差。
    绣春刀一二两部,剧情连贯起来,便是以沈炼为视角,在这个乱世中身不由己,苦苦挣扎的过程。
    这个过程有多么凶险,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层出不穷,让张景云想到一位故人说过的话。
    在这个俗世洪流中,能站得住脚,已经是千辛万苦,想出人头地,恐怕比登天还难。
    尤其在明朝,遇到这些皇帝…
    张景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张景云又看向进度,“五分之一,这又是什么情况?以往穿越三次似乎都没这种提示…”
    一时间琢磨不透张景云也不再想,遂看向任务栏,武道巅峰,绣春刀这部电影战力还是很高的。
    比如戚家刀后人丁白缨。
    一刀斩断沈炼的佩刀。
    还有丁白缨的徒弟丁修,字很润,号加钱居士,更是整个故事中的战斗力天花板,一人独战十三名骑兵。
    骑兵可不像步兵。
    骑兵有马,步兵没有马!
    骑兵重装冲杀,那速度快如闪电,光是座下马匹的冲击力就足以撞死任何高手。
    更何况骑兵还能射箭。
    兼顾远攻和近战,毫无弱点。
    而丁修竟然一人独战十三名骑兵,还能将对方全部诛杀,可谓名副其实的战力天花板。
    沈炼就更不用说。
    这人虽然战力不如加钱居士丁修,但他血量奇厚,仿佛有锁血技能,不管受多重的伤都能绝地反杀。
    张景云想要达到武道巅峰,高低也要跟这些人较量较量,以他神变境界的实力,自然是不怕。
    至于支线任务。
    “无憾无愧,什么玩意?”
    同时,张景云不禁好奇。
    “我在这个世界是什么身份?”
    正当张景云疑惑之际,眼前一亮,已经穿越到任务世界,下一秒大量记忆涌入脑海深处。
    张景云足足消化了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后。
    张景云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我…我竟然是加钱居士…丁修!”张景云万万想不到自己竟然穿越到丁修身上取代了他的身份。
    在张景云看来,丁修这人很特别,他是绣春刀故事唯一的江湖人,体制外的浪子游侠。
    很难用道德或者逻辑去衡量丁修,他亦正亦邪,全凭自己喜好做事,道德这玩意跟他就没什么关系。
    一句得加钱,让这个人鲜活纸上,只是像丁修这样的人,他又有什么遗憾和愧疚呢?
    张景云心思一转明白了。
    丁修看似恶事做尽,他威胁师弟,让靳一川拿钱养着他,不过是想逼师弟离开锦衣卫而已。
    他师父丁白缨就是被锦衣卫所杀,这或许就是丁修的遗憾了,所以丁修才那么痛恨师弟当锦衣卫。
    丁修想要将逼靳一川离开锦衣卫,没想到适得其反,让靳一川死在赵敬忠所派杀手的枪口下。
    临死之前,靳一川推了丁修一把,独自一人挡住所有火枪,或许就是这个举动让丁修这样的浪子感到愧疚。
    “无憾,无愧…”
    张景云站起身来,拔出五尺苗刀,此刀名为“梅莺”,丁修曾在大名边境用它斩杀过敌寇。
    脑海中丁修的记忆早已融为一体,曾经种种,都历历在目,拿起刀来依旧宛如臂使。
    丁修所所练的刀法名为辛酉刀法,传自戚家刀的后人丁白缨,后来又因为辛酉名字不吉利,便称为戚家刀法。
    张景云对苗刀并不陌生。
    他曾跟马凤仪学过劈挂刀。
    劈挂刀很多招式也是源于戚家刀,张景云施展苗刀同样顺手,如今再加上丁修的记忆,更加如鱼得水。
    然而片刻后。
    张景云又不禁一叹。
    “我在主世界武功已经进无可进,结果来到绣春刀世界还是天花板,无敌多么寂寞啊…”
    张景云扛着刀,在房间里来回走,同时仔细浏览丁修的记忆,原来丁修拜师丁白缨之前已经有功夫在身。
    丁白缨那时候还在京城开设武馆,他祖上是戚继光的大将,因为戚继光案受到波及,丁家也就没落了。
    所以丁修带艺来投师也被她接纳,不过丁白缨只传给丁修戚家刀法,并未传授压箱底的功夫。
    可尽管如此,丁修凭借高超天赋,依旧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手戚家刀法已经超过丁白缨。
    想到丁白缨。
    张景云心中泛起波澜。
    丁修与丁白缨之间虽然名为师徒,但二人年纪相仿,丁修心底深处似乎对丁白缨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只是这种情还达不到爱情的高度,加上丁白缨从小跟师兄文昭长大,属于青梅竹马。
    丁修也没有表露什么。
    张景云嘴角微微一笑,心想道:“这可不像加钱居士的风格啊,不润了师父都说不过去。”
    加钱居士有所收敛。
    如今换成张景云,自然无所顾忌,喜欢就是喜欢,大胆往上上,管他什么师父不师父。
    该顶撞就得顶撞。
    张景云继续浏览记忆。
    很快就明白自己所处的时间节点,正是天启七年,朱由校不慎溺水,身子是一日不如一日。
    大明朝变得波谲云诡。
    “原来是绣春刀第二部还未开始,沈炼尚是锦衣卫百户,正六品官职,在千户陆文昭手下当差。”
    张景云心想道。
    八年前,在萨尔浒之战中。
    陆文昭被俘,是沈炼冒死救了他,二人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在隆隆战鼓声中幡然醒悟。
    生在乱世,没得选。
    既然活下来,那就要换个活法!
    于是陆文昭和沈炼便进了锦衣卫,沈炼不善奉承,八年过去,只混了一个百户的官职。
    陆文昭心思活络,擅长溜须拍马,比沈炼爬的快,升到了千户,这已经是很高的职位。
    锦衣卫千户,正五品,地位崇高,整个锦衣卫机构也只有十四名千户,再往上,也只有指挥佥事二人、指挥同知二人及指挥使一人。
    陆文昭一身功夫,绰号血手人屠,他投靠信王,为了铲除魏忠贤,宁肯在魏忠贤手下溜须拍马,背上个陆溜须的坏名,也算是忍辱负重。
    这毅力和忍耐常人比不了。
    “就是可惜了师父,明明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英姿飒爽,却甘愿为陆文昭的事业搭上自己的命。”
    陆文昭相信信王继位会铲除阉党,信王确实做到了,顺便也将知道的太多的陆文昭也铲除了。
    所谓狡兔死,走狗烹,就是如此,信王朱由检在绣春刀故事里表现的倒是颇为惊艳。
    朱由检还是信王时,他忍辱负重,在魏忠贤面前像个绵羊任由摆弄,登基后直接翻脸,罢免魏忠贤,让他去凤阳守陵,了此一生。
    心计倒是藏得挺深。
    可惜心计深最终还是没守住国家,这位崇祯皇帝志向远大,还想当大明国的中兴之主,结果…
    张景云只能说,但凡崇祯皇帝少努力点,大明也不至于在他手里亡国。
    陆文昭还是想的太简单。
    他以为大明烂到这个地步的根源,都在魏忠贤身上,只要杀了魏忠贤,让信王登基就能改变这个国家。
    崇祯皇帝也天真。
    崇祯皇帝只认为魏忠贤结党营私,贪脏枉法,权倾天下,却没想到整个朝廷已烂到了根子里。
    实际上,魏忠贤这些阉党虽敛财,但也用不少钱维持国家运转,结党也在压制着东林党,权倾天下才能在发布命令后有执行保障。
    最重要魏忠贤是太监,不会造反,崇祯干掉魏忠贤热血上台,结果东林党也一飞冲天了。
    魏忠贤在位时候,还有盐铁太监、矿山太监给朝廷搞钱,魏忠贤倒台,国家的钱都流到东林党口袋里,财政一泻千里,很快就亡国了。
    魏忠贤不是不该死。
    只是没死对时候。
    崇祯皇帝一腔热血反而适得其反,加快了国家的灭亡,只能说东林党忽悠皇帝这一套还是相当厉害。
    ………
    张景云揉了揉太阳穴。
    融合这么多记忆一时间不太适应,正当他失神之际门忽开了,阵阵脚步声在院子里响起。
    “别让那个娘们跑了!”
    “杀了我们七八个兄弟,今天不给她办了,对不起兄弟们的在天之灵!”
    张景云闪身来到院里。
    却见一素衣女子,脸上都是白灰,踉踉跄跄的闯进院里,她身后,五六个大汉紧追不舍。
    “师父?”
    张景云叫出声,来人竟是丁白缨,他记忆中的丁白缨,眼神凌冽,一身素服,一把长刀,清冷孤傲。
    可是如今,丁白缨竟是满脸白灰,肩膀、臀尖,皆有一道约十几厘米长的伤口,腰、腿也有不少伤,鲜血染红了丁白缨的一身素衣。
    张景云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施展八步赶蝉轻功纵身跃至院里,同时拔出那五尺苗刀,刀光闪烁,气劲吞吐之间,已有两人倒下。
    张景云一手抄起丁白缨扔至身后,双手持苗刀应敌,施展戚家刀法,刀法刚劲大气。
    那追击丁白缨的几名凶徒也不俗,挥舞长刀隐隐有军中刀法的痕迹,四人相互配合,进退有度。
    “朋友,我们只是追杀这个女人,你却杀了我们两个人,难道还想与我们生死相搏?”
    一名方脸壮汉见张景云刀法高明,忍不住后退一步说道,另一边,也有人低声开口。
    “你孤身一人未必能拿下我们四个,不如各退一步,让我们带着这女人离开可好?”
    张景云护在丁白缨身前,平静说:“你们追杀我师父,闯入我家,还要让我看着你们带我师父离开?”
    四名壮汉相视一眼暗道大事不妙,张景云竟是那女人的徒弟,怪不得上来就是生死相搏。
    “呵呵,你师父杀了我们七八人,你又杀了我们两人,今天这事,看来是过不去了!给我撤!”
    话音一落,四人分散而逃。
    张景云握着苗刀,骤然一个趔趄,这他娘的,逃跑还能玩出新花样,真是人才。
    “我们有四个人,他只有两条腿,最多也只能追上一个,兄弟们,都自求多福吧!”
    为首壮汉在心中想道,思绪之间,四人已经跳上墙头准备分开撤退,却在此时,只听“啪啪啪啪”四声!
    四道人影齐齐倒地不起。
    呼!
    张景云吹了吹冒烟的枪口。
    “想什么呢?真以为我只会玩刀?”张景云露出讥讽之色,他不仅是刀法大师,还是枪神啊!
    “师父,你没事吧?”
    张景云将丁白缨抱在怀里走进屋,放在床上,石灰遇水会剧烈放热,便用菜籽油洗去。
    丁白缨眨动眼睛,艰难的睁开说,“不小心中了贼子暗算,现在倒是好多了。”
    “师父怎么会跟那些人冲突?”
    “路上被他们打劫,我杀了八人,剩下七人跪在地上求饶,我一时心软就想放他们离开,哪料其中一人半弓着腰就甩来一包石灰粉…”
    “幸好师父还能找到我这。”
    张景云感叹,行走江湖凶险万分,有时候高手就往往栽在小人手里,比如扔石灰,有人能练到石灰武圣的地步。
    一出手就让你防不胜防。
    “我本就是来找伱的。”
    丁白缨忽然道,张景云一愣,
    丁白缨正要说什么,忽然眼一黑,晕了过去,她身上那么多刀伤,能撑到张景云这里已经很不容易。
    张景云没办法,只得替他疗伤。
    肩膀、腰腿的伤还好,只是…
    “谁这么缺德,往屁股上砍?”
    张景云说着将其衣服一件件脱下,行走江湖,男的受伤,隔着衣服运功就可以了,女的绝对不行。
    这是规矩,江湖潜规则。
    当然,丁白缨的衣服本来也得脱,身上都是石灰粉不说,还鲜血淋漓都是血腥味。
    三下五除二,脱干净。
    随后,张景云看向她肩膀的伤口,双眼瞳孔一分为二,接着分出的瞳孔中又套着一个小瞳孔,小瞳孔又套…
    张景云施展黄金瞳。
    灵气汹涌而出进入丁白缨的伤口,这一瞬间,张景云感觉自己好像伸出手在丁白缨身上来回抚动。
    “这感觉,怎么这么真实?”
    张景云不是故意想要亵渎丁白缨,但用灵气给人疗伤还是头一次,也没啥经验不是吗?
    “想来师父也不会介意…”
    张景云双眼中的灵气实在太多了,仅消耗九牛一毛的灵气,丁白缨肩膀上的枪口就已经结痂。
    目光一转,灵气漫上丁白缨腰腿,细小的伤痕很快就恢复如初,一点伤痕都没有留下。
    最后。
    张景云看向她臀尖的伤口…
    ………
    丁白缨昏睡两个时辰。
    等她醒来,太阳已经下山。
    她慢慢坐起身来,任由被子在那光滑的肌肤上滑落。
    丁白缨傻眼了!
    将被子一把拽起来。
    适时,张景云走来,迎上丁白缨那要杀人的目光:“逆徒,你…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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