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那里是他的故乡
作者:云上月漫漫   全球末世我的城市成了最后的净土最新章节     
    279 那里是他的故乡
    身为队长的余泷并不认为自己是这支队伍里最强的存在,谁还不是个10阶双系的异能者了。
    只是当初是顾老大钦点他做队长,其他人也一副无所吊谓的模样,他便应了下来。
    他们这次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碦维尔青川自治区。
    没有人知道,那里,是他的故乡。
    他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他们家坐落在雪山脚下不远处的一个小村庄里。
    说是村庄,其实总共也就只有20来户人家。
    难以想象,雪山脚下有一条清澈宽阔的河流,河流的另一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到了春日会开满像太阳的小花。
    橙色,紫色互相交映。
    他们家养了几头羊,全家身家里最贵的也就那几头羊。
    读书的时候,他学到过一句诗。
    【风吹草低见牛羊】
    那时候他就觉得这句极美,以便过了那么多年,语文书本上的诗歌早就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却也还记得这么一句。
    他是个放羊娃。
    他们村里跟他一样大的,比他大点的,比他小点的,都是放羊娃。
    后面他多了个妹妹。
    于是从读到小学六年级的他便辍学了,因为他要放羊。
    还要照顾妹妹。
    也许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会被世人吐槽,为什么不让孩子读书,孩子不读书不受教育怎么能走出大山云云。
    可是那时候他是很欢喜的,他不喜欢读书,不喜欢背课本,不喜欢坐在那方方正正的教室里。
    他就喜欢放羊,然后在草地上撒欢蹦跑。
    得知不用去读书后,照顾妹妹什么的他都一并应下了,从那后他一边放羊,一边背着妹妹,妹妹很乖,会趴在他背后睡觉,有时候他会把木笼放在胸前,逗妹妹玩。
    木笼是爹做的,用那把生了锈但又很利索的刀一点一点刮着木头,将木头刮成薄片,然后倒上了各种草碾压出来的草汁浸泡。
    他们那的长辈都会,家里的桌椅,板凳都是自己做的。
    他羡慕许久,等着以后长大了,老爹将那把刀送给他。
    村里跟他一样大的男娃子一共7人。
    他们都是放羊娃,放羊的地方都是在那大草原上,有时候遇到了还会凑在一起打闹。
    除了姜简。
    姜简......听说他母亲生了他没多久就跟来这里收货的镇上一个男人跑了,他爹一夜间白了发,在一个下午,姜简出去放羊,他爹在屋内的横梁上上吊自杀了。
    留下8岁大的姜简傻愣愣地坐在门口,一坐就是一夜。
    后来村长看他可怜,干脆就把他收养了,当然连着那四头羊。
    姜简从小就很安静,而且他很喜欢读书,哪怕是放羊的时候都会拿着本泛黄破烂的书本在那看。
    他对姜简没有太多的注意。
    只知道其他几个男娃偶尔看到他会欺负他,那时候他不懂什么叫欺负,只是看着同伴将姜简堵在一旁,嬉笑地对着他喊没爸没妈的可怜虫。
    姜简平时很安静,可那天像个发怒的野狼。
    他们那有狼的。
    同伴跟他扭打在了一起,最后哭喊着回家。
    姜简下手太狠了,他不要命了般拿着地上的石头狠狠砸着他们。
    后来他只知道姜简考上了镇上的初中,然后又考上了市里的高中。
    收到姜简的来信时,村长会高兴的在村口大声念着,还说姜简这娃成绩好!老师说他能考去京都!
    京都啊......
    是哪怕没读过书的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很富裕很强大的地方。
    他羡慕得很。
    16岁的余泷做了个决定,他要出去闯一闯。
    不顾父母的反对,跟老爹吵了一架以后,他决定偷跑。
    在偷偷跑走的前一夜,母亲含着泪给他衣服里塞了两百块钱。
    他跟着镇上认识的一个大哥走的,结果他被骗了,骗去了一个很偏远的地方的黑工厂里。
    打了两年苦工,厂里有人暴乱偷跑,那一次阵仗还挺大的,虽然那两年里有无数次发生有人偷跑的情况,但都被抓回来拿皮鞭抽了一顿。
    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趁着混乱跟着乌泱泱的一群人往外跑。
    好多人。
    也有好多人来抓他们。
    他运气挺好的,可能是因为年轻,身体好,他跑的贼快,冲破了园区的障碍。
    他看到睡在自己下铺的那个小菜鸡一边哭一边跑,跑得跟个丧尸出笼似的,果然是菜鸡啊。
    他干脆拉着他一起跑,出了园区后,他便松开了他,后面就靠你自己了,小菜鸡。
    他躲在了一个下水道里整整两天两夜。
    渴了就喝下水道的水,饿了就啃下水道管道边长得苔藓。
    他游走在街上才发现自己被拐到了中洲南方最偏僻的一个地方,后来还是遇到了几个来旅游的小姐姐好心送他去了救助站。
    他那时候还恶劣的想过,这几个小姐姐真的是单纯,就不怕他是人贩子,啧啧。
    他不肯回去,主要是丢人。
    后面他跟着救助站一个也是被骗来的公子哥走了。
    毕竟人家父母亲自过来的,救助站的站长一副狗腿子的模样,他便知道那个坐在他旁边一直抽搐的男人是个富哥儿。
    富哥儿灰头土脸的,头发乱糟糟,臭烘烘,身上的衣服破得比乞丐还烂,以至于他哭了很久以后抬起头他才认出他。
    那不是睡在他下铺的小菜鸡么。
    富哥儿人还挺讲义气的,走之前顺带带了他,等在救助站补办完了他的身份证信息,他第一次坐上了飞机。
    啧啧,飞机真大,飞得真高。
    富哥儿是滨海市一家连锁超市的儿子,富哥的父母感激他那段时间对儿子的照顾,但也只是感激罢了。
    也许是看出他不像个好的,担心富哥儿跟他学坏,连忙将他安排到了一家工厂里上班,唔,起码还是个小车间的小领导,只要他不作妖,老老实实上班,包吃包住,工资还不错。
    富哥儿被送出去深造了,去哪里他就不知道了。
    后面他当上了工厂的副厂长,也算是阴差阳错吧,虽然富哥儿的父母早把他给忘了,但当初接待的厂长可记得,毕竟那可是大老板身边的贴身秘书亲自送来的人。
    不过他也是个勤奋的,拿到的第一份工资他买了个手机,打了村长的电话联系上了父母,知道妹妹开始读书了,而且成绩还不错,他更加努力。
    工资一分为二,他住在厂里,吃在厂里,基本没什么花的,每个月就给自己留了300块钱应急,其他全部转了回去。
    村里那几年陆陆续续盖起了小平房,因为交通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去那里旅游了,也算是带动了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