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收获颇丰
作者:穆如清风   女穿男七零爱上女配后我做了赘婿最新章节     
    白南浔说服了自己,就匆匆去还了锄头,背着背篓上了山,叶成民和张恒已经在山路上等他了。
    张恒:“白哥,怎么今天这么慢?”
    平常都是白南浔先到的。
    白南浔:“哪里慢了,肯定是你们两个来的太快了。”
    叶成民:“走吧,我们先去看陷阱吧。”
    三人都是怀揣希望,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收获了野鸡野兔十多只,还有一个陷阱里面有两只狍子,最大的陷阱里居然还有一只野猪,没有特别大,顶多一百多斤吧。
    叶成民:“唉~好后悔啊,我都来了一年多了,怎么会现在才知道这些方法。”
    看着这满地的猎物。
    白南浔:“哈哈,这也不晚,你那边的门路销得了这些东西吗?”
    叶成民:“销得了,不过我一个人可弄不到镇上去。”
    白南浔:“这样吧,我和张恒先把这些东西运到离山下近一些的地方,等天黑了搬到倒座房去,你先回去,不管想什么办法,就给其他人说今晚不在知青点住了,再去借个板车,准备些麻袋稻草,等明天早上四五点我们就出发。”
    叶成民:“你放心,只要到大队上我就能有办法去镇里了。”
    白南浔:“那你先下山吧。”
    等叶成民走了以后,张恒才和白南浔说话。
    “白哥,我们都不跟着成民哥去卖猎物吗?”
    “不用跟着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子,只要他拿钱回来就行了。”
    “行,那听你的。”
    “我们既然合作了就要相互信任,叶成民目前看起来还是能处的。”
    还有就是,白南浔毕竟看过原书,对叶成民的为人很清楚,他是一个正直不会贪图小便宜的人。
    “白哥,我不是小心眼,只是第一次见这么多猎物,心里有些不踏实。”
    “把心放宽吧,以后肯定还有更多的东西。”
    “嘿嘿~好。”
    两人搬了三次才把所有的猎物搬到山脚边,白南浔看天色不早了,就让张恒去看看叶成民准备得怎么样了。
    张恒借着月光才刚刚出去一小段,就遇到了拖着板车的叶成民,两人又一起返回。
    找到白南浔,三个人把猎物都搬上板车,装了整整一板车,估计有三四百斤的肉。
    白南浔:“成民哥,这些东西需要我们杀好吗?”
    叶成民:“不用了,这么多,我们三个人不睡觉,到明天早上也弄不完,就这样,到时候我价格要低一些就是了。”
    白南浔:“行,我们能自己留点小的吗?我想做点肉酱给家里寄点。”
    张恒:“对对,我也想。”
    叶成民:“当然可以了,我本来也准备说的,我打算提两只野兔去我岳父家里。”
    白南浔:“那正合适了,干脆我们就卖袍子和野猪吧,这些我们也留着吃一部分。”
    张恒:“这也太多了,后面陷阱里肯定还能有呢。”
    白南浔:“对啊,差点忘了,那我们一人分两个,野鸡或者野兔随自己选。”
    叶成民:“行,反正我就要两只野兔了。”
    到了倒座房,三个人把自己要的都捡出来,其他的都用麻袋装起来,上面铺上稻草,知道外表看不出来什么。
    简单的做了个手擀面,三人吃完饭,叶成民就提着他的两只兔子出去了,白南浔和张恒则想先把他们分到的东西弄出来。
    白南浔:“张恒,你这两只兔子怎么做?要做成酱吗?”
    张恒:“白哥,我不做酱,就多抹上一点盐,这段时间太阳好,等晒干了,我再寄。”
    他可不想浪费那么多油来做酱,寄回去他妈不得骂他。
    白南浔:“行吧,那我这野鸡我先收起来,找人帮我做成酱。”
    白南浔想明天在镇上把调料买好,找个地方进去空间,一会儿就做好了,明天就能寄走。
    “白哥,这是五毛钱,明天你要去镇里寄蜂蜜,能不能顺便帮我寄一下。”
    信不给钱就算了,毕竟轻,这些都是超重的,肯定要单独给钱。
    “好,你放心,你要写信放包裹里吗?”
    “才写过就不写了吧,也不知道写什么。”
    白南浔本来想写一封信放里面的,但是听张恒这么一说觉得也对,他现在是男的,给家里写信太勤快了,就有些刻意了。
    叶成民提着两只野兔到了陈春杏家里,春杏一家刚刚吃了饭,正一家人坐在自家院子里乘凉呢,春杏的三个哥哥都已经结婚生子了,但是还没分家;所以是一个大家族,大大小小二十几口人。
    “妹夫,你这怎么抓到了?”
    春杏的大哥陈夏树问到,因为平常他们家也自己偷偷摸摸的去山里捕猎,这妹夫来了一年多,还是第一次提着猎物来他们家。
    “大哥,做了两个小陷阱,侥幸得的,我哪里又不好开火,所以拿到家里了。”
    “这两只兔子真够肥的,不错不错,妹夫厉害啊。”这是老二陈秋收。
    “行了,成民,你吃过饭了吗?”
    “婶子,我吃过了,我就来送送兔子,那我就走了。”
    叶成民看着春杏跟在她娘的后面,红着脸看着自己。
    “这就走了?不坐坐啊。”
    “不坐了,明天要去镇里一趟。”
    “那春杏,你去送送成民,冬至也去。”叫上春杏的三哥跟着去,这马上就要结婚了,不能出什么事情,传出去不好听。
    春杏羞羞答答的跟着叶成民出了院门,陈三哥也就站在院门口看得见他们二人又听不见二人说话的位置等春杏回来。
    “春杏,明天我去镇上,你有想要的东西吗?”
    “我~我不要,我什么都有。”
    “我买的不一样,你等着我们还有十天就结婚了,我一定给你弄个手表当聘礼。”
    “你哪去找那么多钱,再说手表票可不好弄。”
    “你放心吧,天都晚了,你回去吧。”说着,拉了一下春杏的手。
    春杏看了一眼三哥的位置,看他没有看这边,踮起脚尖亲了一下叶成民的侧脸,就跑回自己家的院子了。
    叶成民摸着自己的侧脸,笑得一脸甜蜜。
    陈冬至看见他的样子,臭流氓,就会占小妹的便宜,又想起自己娘刚刚交待他的话。
    “喂,叶成民,明天晚上到家里来吃饭,别忘了。”
    陈冬至是春杏家最不喜欢自己的人,叶成民也知道,听说从小春杏几乎是跟着陈冬至的屁股长大的。
    陈冬至和春杏最亲,也能理解,如果是自己的妹妹,怕是自己更不待见别人,所以他也不怪陈冬至的冷脸。
    “好嘞,三哥,谢谢三哥。”
    “还没结婚呢,别乱叫。”
    叶成民得了陈春杏的一个香吻,高兴得很,一路哼着歌就回了倒座房。
    因为明天要早起,所以和知青点的人说过了。自己不回去住,要在倒座房挤一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