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长歌
作者:探花大人   燕宫杀,公子他日日娇宠最新章节     
    也是,魏国是横亘在她与那人之间最敏感的话题,每当提起魏国与魏公子来,那人总是疑神疑鬼的。
    小气鬼,杯弓蛇影的,是一点儿信任都没有。
    小七直起身来,继而倾身上前,捧住了那人的脸,一双桃花眸子紧紧注视着那人的凤目,问道,“燕国兵马充足,粮草充沛,公子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公子说,是与不是?”
    她捧住了那人的脸,便似金乌一挂,顿时叫那人疑虑顿消。
    那人笑道,“奸商。”
    那倒也是,你可还记得,从前她从前劳作一月才能赚来一枚刀币,如今一条鱼一颗蛋竟也要卖上一刀币甚至十刀百刀,还想着多多益善,果真是有些黑心了。
    不止如此,她还打起了与魏国进行粮草贸易的主意,要在魏燕之间开辟一条通商之道,两国互利,更利燕国。
    的确,的确奸商无疑。
    不止如此,她还打起了公子的主意,“公子应是不应?”
    那人抬手将她的柔荑覆在掌心,笑道,“应了。”
    “那公子借不借地?”
    你瞧那人心不在焉的,“我都是你的,谈什么‘借’与‘不借’,生分。”
    小七不肯,素指在那刀削斧凿般的脸上轻敲几下,“公子好好说话,到底借是不借?”
    那人眸光温润,一只手不安分地在她腰间游移,“借你。”
    小七乘胜追击,又追问起来,“我还要几百个庶人垦田,公子肯不肯帮?”
    那人不好好说话,修长的指似耙子一般,轻易地便扣住了她的娇臀,眸色一深,看起来心神已乱,好似正事儿没有说完,就要当场要了她似的。
    小七一巴掌拍掉了那人的爪子,“公子肯不肯帮?”
    那人只是笑,目光就落在她一张一合的唇瓣上不肯挪开,眸光浓得化不开,“帮你。”
    言罢臀上一热,那手又覆了上来,左右拿捏起来。
    小七脸一红,又去敲他,凝着眉头郑重其事的,愈发显得她形态可爱,“但我也不能白忙,兰台卖出去的每一条鱼、每一只鸡鸭、每一匹布,我都与公子一九分,公子许是不许?”
    一九分是多少钱,假使卖了一千,她便能分得一百。假使卖了一万,她便能分一千。假使能卖十万万,她便能分一万万。
    那人挑眉笑,“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小七坦言,“用来付公子的租金,自己也要留下安身立命的本钱。”
    你想,从前她为了赚五百刀币,费了多少脑筋和工夫呀,动不动就得看人脸色,还得守夜呀,起舞呀,人家一不高兴,都得给她没收了。
    还有先前在蓟城大营曾许诺给她的封地,京畿一带那可是极好的地段儿,对不对?
    说得跟真的一样,但她何时可去过那片封地,何时可收过那片封地的租金,没有,没有,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遑说没有租金,单说她失忆之后,就因了和大表哥的事,她不是也被郑寺人赶出茶室,似个婢子一样立在门外去侍奉起那兰台的主人了吗?
    可见是唯有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单靠旁人是绝对不行的。
    那人怔了片刻,若有所思的,人也安分了不少,“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什么都是你的,你何必留什么本钱?”
    小七侃然正色,一字一板道,“我不想靠公子活着,也不要公子的钱,我想要什么,自己去挣。”
    公子的永远是公子的,公子的东西他想收就能收走。但自己的东西,永远都是自己的。
    她自己挣钱自己花,把腰包赚得鼓鼓的,摇杆直了,人才有底气。
    这才是正道。
    那人方才微乱的眼神看起来已经神思清明,眸中却多了几分黯然失落,也不知到底在琢磨些什么。
    小七继续道,“将来我还想再开一家酒肆,只卖桃花酒,也只卖黄河鱼。”
    将来载酒园林,与旧好新知,做些茶甘饭软,在燕国也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载酒园林,寻花巷陌,当日何曾轻负春,出自陆游《沁园春·孤鹤归飞》)
    她为公子谋兵马粮草,是告诉公子,小七与公子共进退。
    她为自己谋安身立命的本钱,是告诉公子,小七愿留在兰台,也愿在蓟城扎根。
    见那人若有所思,小七问他,“公子不愿意?”
    那人回神,好一会儿赞许起来,“小七,你真了不起。”
    她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她与公子原本是两条路上的人,公子是不必劳作便什么都有的人,她却是除了劳作什么都不会有的人。
    公子如今爱重她,将来呢?
    将来她年老而色衰,色衰必爱弛,她又心性坚硬,不肯低头服软的性子,因而极不讨人喜欢,就这么一个人在燕国似无根的浮萍般,怎么能不为将来思虑呢?
    那人以额相抵,低低道,“都依你。”
    好呀,真好。
    小七心里欢喜,她勾住那人的脖颈,也不需说什么客气的话,彼此心里在想什么,彼此大约也都懂得。
    因而当那人说,“小七,去看看外面吧。”
    窗外的日光愈发地浓,陶罐里的桃花全都绽开,把这四面透风的新宅盈出了满满的桃香。
    盈满了桃香,盈满了日光,也盈满了盼头,盈满了渴望。
    小七没有一刻觉得燕国是这样的好,也没有一刻觉得兰台是这样的好。
    因而欣然应了,那人携她的手起了身,踩着与桃林老宅一样的木地板,一步一步地往外走去。
    你瞧,他们穿着一样的衣袍。
    粉白色的长袍,于袖口绣着几朵银边的山桃,在他们脚畔荡出一圈圈好看的涟漪。
    你不知道那人为了小七到底费了多少心思。
    她的柔荑被那人的手心攥得暖暖的,他说,“我给你想了一个名字。”
    小七不禁抬头问道,“公子想的什么名字?”
    那人面色温润,他含笑说道,“长歌。”
    春祺夏安,秋绥冬宁,长歌有和,独行有灯。
    犹记得从前有人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说她叫小七。
    小七呀,小七原也不算是什么名字。
    那人笑了一声,“真是贱名。”
    她低垂着头解释,“父亲说,贱名好养。公子觉得不好听,便为小七赐个名字罢。”
    那时的小七多希望公子能赐一个名字呐,她不是定要什么名字不可,但他若愿赐名,她便也能多活一阵子。
    可那时的公子嗤了一声,他不肯赐,他说,“不过是个俘虏,早晚要埋进坑里,何必浪费心力。”
    那时的公子许瞻金尊玉贵,干干净净。
    他只是靠在那里,并没有说一句话,那通身天潢贵胄的气度却叫人无处躲藏。
    那时的魏俘小七蓬头垢面,冻得鼻尖通红,粗糙的魏军袍子被马鞭抽得露出了内里絮着的棉花,靴底沾染的雪泥在炉子烘烤下化出一滩黑水。
    而今金尊玉贵的公子与那个蓬头垢面的小七拥在一起,金尊玉贵给蓬头垢面起了好听的名字,也神色肃然地称许一句,“小七,你真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