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那个男人好奇怪
作者:柳鹤云峰   大宋新国公最新章节     
    虔州距离杭州上千公里,在没有高铁动车飞机的宋朝,想要一天之内到根本不可能。
    如果骑着马没日没夜的走,那也需要一天一夜的时间,何况这种强度的骑行,人和马都要嗝屁,根本吃不消啊。
    在古代,车马很慢,三四天行程能够到达的地方已经算是非常近了。
    陈洪花了3天时间,终于到了杭州城。
    他本来想着日夜兼程赶往杭州,但是宋朝的山路可不像后世路上有灯光。
    到了晚上,那就是乌漆嘛黑一大片,伸手不见五指,遇上土匪强盗,或者老虎野猪那就危险了。
    ……
    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大文豪都表达了对杭州城的喜爱。
    杭州城不仅仅是景色美,而且自古以来,美女和才子,都是杭州的特产。
    遥想当年,隋炀帝下江南开通运河来看美女,可见杭州的佳人是何等的惊艳。
    河坊街是杭州城晚上最热闹的一条街。
    这里不仅仅有各种小吃商铺,更有西域胡人开的商店,里面异域风情,各种小玩意尽可挑选,这里晚上酒楼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要说河坊街上最负盛名,最让天下才子向往的那便是红尘阁。
    在杭州城的风流才子心目中,到了杭州不去红尘阁,一生红尘也枉然!
    红尘阁是杭州最负盛名的烟花巷柳之地,听说后台极大,从来没有人敢在红尘阁闹事。
    就连杭州城十大家族的子弟也不敢随意招惹红尘阁,每到夜晚那里便是风流才子们的人间天堂。
    唐宜媛今年十六岁,虽然年纪不大,但长得极美,红尘阁主管老鸨王妈子一眼就看上了她,给了衙役10两银子打发走了。
    这些狗腿子还有算点良心,知道把绝色女孩往老娘这里带。
    唐宜媛父亲嗜赌如命,她早就知道自己迟早一天要被父亲害死,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唐宜媛本是南京府人,家境条件其实不差,唐宜媛的爷爷是个举人,因为没考上殿试,就回到南京开始做绸缎生意,生意做的风生水起,最鼎盛时期,在苏州、南京、扬州等地拥多间绸缎庄,唐宜媛出生的时候家里条件都挺好的,那时候爷爷还在,全家人的生活蒸蒸日上。
    可是谁曾想到,爷爷去世后,父亲经营的绸缎庄生意越来越差,最后不得不把南京以外的绸缎庄都关门了。
    父亲商场失意,脾气也变得越来越不好,甚至经常打骂母亲,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唐宜媛母亲终于承受不住,上吊而亡。
    自此以后唐宜媛父亲就整天醉晕晕的,时常混迹赌坊,每天不见人影。
    最后爷爷留下来的家产被父亲挥霍一空,家宅田地就连他亲生的女儿也被拿来做赌注,最终唐宜媛被卖到了这里。
    唐宜媛是读过书的,爷爷在的时候给他请了名师教导,爷爷死后,虽然家里生意经营不乐观,最后连束修费都付不起了。
    唐宜媛很清楚自己要想从这里走出去,这辈子基本不可能,就算走出去了,谁会要一个落魄的风尘女子呢。
    进入到这里之后很多事情都会变得身不由己,包括唐宜媛干净的身子。
    老鸨王妈子看着站在眼前的唐宜媛越看越喜欢,不哭不闹,安安静静的站在自己面前,一看就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妥妥的花魁潜力股啊。
    王妈子越看越满意,越看越高兴,眼前这女孩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美目流盼、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外面那些死鬼最喜欢这样楚楚动人的女子,等自己在调教几年那就是妥妥的花魁呀,老鸨王妈子越想越激动。
    调教要慢慢来,但是先陪客人喝酒还是可以的,红尘阁的规矩是:不养闲人。
    王妈子冷声对唐宜媛说道:“打明儿起,你便开始接客,只陪客人喝喝酒聊聊天!”
    唐宜媛脸色苍白,却是身不由己,委身道:“媛儿知道了,王妈慢走!”
    想到只是陪客人喝酒聊天,唐宜媛心情稍微有点欣慰,但是转念一想,如果客人身份尊贵,要自己服侍歇息,王妈子肯定也没辙,于是又暗自伤神了起来。
    社会是个大染缸,红尘阁自然亦是!
    而且是一口又污又红的大染缸!
    唐宜媛来红尘阁一个月了,一开始不会陪客人说笑,面无表情的她如今也开始陪着客人胡侃海聊,自己的纤纤玉手也不知道被多少臭男人摸过了。
    自己还是自己吗?
    唐宜媛有时会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起这个问题。
    今天有位客人又点了唐宜媛,洗漱穿戴好之后唐宜媛婀娜多姿的走了过去,见到眼前这男子,大约50多岁,身体强壮,身上穿着一件丝绸外套,看起来家境不错。
    唐宜媛说道:“这位爷,想让媛儿陪您聊些什么呢?”
    “姑娘,可会琴棋书画?”那男人问道。
    正拿着茶壶倒茶的唐宜媛听到这个问题后,愣了一下,一个月过去了,这还是第一个问自己是否会琴棋书画的人,琴棋书画唐宜媛自然是会的,从小就学过,只是来到红尘阁早就忘记了这些。
    唐宜媛一边倒茶一边答道:“小女子倒是会一点。”
    那人又问道:“那姑娘诗词字画,可会?”
    “也会一点”
    这人好深奇怪,来红尘阁不聊点风月,光询问她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那这首诗,我便赠予姑娘,从此这首诗便是姑娘所作!”
    陈洪把眼前写着《红茶送离别》的诗词,推到了唐宜媛的面前。
    陈洪来杭州一个月了,他在这红尘阁里待了大半个月,但始终没有找到一个适合的女子,
    没想到今日作终于找到了一个懂琴棋书画又懂诗词的人,眼前的姑娘也就十六岁左右,虽然年纪不大,但妥妥的美人胚子,再过几年就会长成国色天香之资。
    也许以后就是这红尘阁里面的花魁也说不定,投资合作嘛,当然要考虑长期性。
    不得不说陈洪的想法还是非常有远见的,毕竟红茶这个新品种不可能一两年就天下皆知,需要时间的慢慢积累。
    唐宜媛美目流转看着眼前的这首《红茶送离别》,忍不住心中默念了起来: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红茶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这是一首悲伤离合的诗句,念着念着,唐宜媛就想到了她悲惨的身世,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看着这个姑娘伤感不已,居然看哭了。
    陈洪再一次佩服了自己的眼光,看这首诗都能够流下眼泪的人,还有谁比她更适合呢。
    不过这首诗确实是极品好诗。
    陈洪好几次都想把这首诗占为己有,想对外宣传是自己所作,但是又想到还是红茶更重要,家族比自己更需要这红茶。
    唐宜媛知道自己失态了,于是歉声说道:“抱歉,让您见笑了,这确实是一首极品好诗,我不能要,多谢您的美意!”
    自幼跟着夫子学习文化知识,唐宜媛心中也有文人的傲骨,不能偷窃别人的诗句文章,否则会被天下文人所不齿!
    陈洪听到唐宜媛说道后,忍不住想要给她点个赞。
    看来这姑娘不仅漂亮,而且知书达礼,更没想到还是个文化人,于是笑着说道:“姑娘客气了,这首诗并不是在下所作,是我女儿所作的诗词,今日愿意把这首诗献给姑娘,是想请姑娘帮我一个忙。”
    “我一个落魄的红尘女子能够帮什么忙,先生说笑了!”
    唐宜媛好奇的对着陈洪说道。
    “我想请姑娘,把这首诗传唱出去,姑娘既懂琴律又懂诗词,只有姑娘能够帮我这个忙,这首诗就是姑娘的报酬,我女儿定然不会来找你的麻烦,如果姑娘还是担忧,那在下可以立字据给姑娘。”
    陈洪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符合的人,可不想就这么泡汤了。
    “那小女子想问一下,为什么要把这首诗传唱出去呢?这首诗表达的意思就是离别伤感,并没有其他的意思,难道作者想让天下人都伤感一下?”
    唐宜媛好奇的问道。
    “不瞒姑娘您说,这首诗里面有我家族最重要的一件东西,红茶!”
    陈洪神秘的说道。
    唐宜媛这时才发现,这首诗的名字是《红茶送离别》,她刚刚只顾体会诗句中的离别之情,忘记了这红茶二字。
    可是什么是红茶?
    红色的茶叶?
    有这样的东西吗?
    红尘阁的茶叶可以说是全杭州最好的,但是红色的茶叶从未见过,更是闻所未闻。
    陈洪见状,连忙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小包红茶叶,示意唐宜媛拿一壶开水过来,把红茶放进了两人面前的瓷器茶杯里,倒入了开水,把杯子盖上,过了一会,示意唐宜媛可以喝了。
    唐宜媛打开了面前的杯盖,顿时一股特殊的茶香味扑鼻而入。
    这股茶香味包含着竹叶清香、花果香,松木香,甚至闻到了阳光的香味,这些香味混杂在一起,沁人心脾。
    茶水颜色红亮,一根根茶叶条索紧秀的沉淀在杯底,轻抿一口,顿时口中芳香四溢,咽入腹中,顿时感觉四肢百骸一阵舒畅,滋味浓厚,回味悠长。
    这是极品好茶!
    难怪会是《红茶送离别》,这名字取的极妙,一壶红茶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这红茶喝起来令人心里一阵温暖,与“今宵别梦寒”遥相呼应,真的是好茶,好诗句!
    看着眼前一袭红衣的姑娘,陈洪更确定自己找对人了,红茶配红衣此乃天意呀,又对着姑娘说道:“姑娘如果愿意给这首诗做个曲,愿意帮我传唱,除了赠送姑娘这首诗之外,另外赠送姑娘半斤红茶!”
    唐宜媛思考了一下后欣然同意了,这件事对于唐宜媛而言没什么损失,而且还得到了半斤极品红茶,还有一首极品好诗。
    想必今后的杭州定会流传自己的名字,唐宜媛有些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