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0章注释
作者:朱楼醉茶   晚明海枭最新章节     
    好几个人包括傲骨铁心大佬都跟我说每章后面“作者的话”太影响观感,对阅读连贯性也不好。

    听人劝,吃饱饭,所以我把“作者的话”里的注释全删了。

    后又看到《晚唐浮生》把注释集中放在作品相关里,于是我也学习一下。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不感兴趣的请无视就好。

    第1章:

    1、“凡采珠舶,其制视他舟横阔而圆,多载草荐于上。经过水漩,则掷荐投之,舟乃无恙。”——出自宋应星《天工开物·珠玉》

    2、“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出自计六奇《明季北略》

    另据日本学者木宫泰彦的研究,以及中国学者杨彦杰的计算,郑成功集团年海外贸易总额为392万两~456万两白银,利润约234万~269万两(应该是毛利,未算人力成本、船只折旧等)。考虑到郑芝龙时期国际国内的贸易环境都比国姓爷更好,《明季北略》的记载虽是文人笔法有所夸大,恐亦相去不远(但郑芝龙时期这些钱应该有不少要用于打点上官和分润同僚)。

    第2章:

    1、“粤有所谓水鸡者,即所谓疍妇也……顾此等水鸡,则注意夜市,所撑之艇,装潢美丽,洁净非常……渡夜之资甚廉,然多麻风之征,偶一不慎,则祸厉随之矣。”——出自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

    2、“番鬼识当唐人坐落,兄哥,哥歪二字赶哥兄台。”——节选自清朝珠江口疍民妓女传唱的一首咸水歌。“识当”、“哥歪”都是英文音译,即“sitdown”、“goaway”,这句的意思是英国嫖客一坐下来,就让清国嫖客滚蛋。

    第3章:

    “(疍民)自唐以来,计丁输课于官,洪武编户立里,属河泊所,岁收渔课”——出自黄佐《广东通志》(嘉靖)。

    疍民纳税的基本形式是计丁输米,后改折银,如嘉靖《钦州府志》记载为每丁一年该银一两八分五厘二丝五忽一微。此外还有摊派徭役,以及鹅翎、鱼油、鱼鳔等杂课。

    另据各地县志,河泊官还会随意加派办蛋银、给油钱、水脚银、薯莨银、花粉税(针对花艇)等名目繁多的赋税。而疍民所赖以生存的渔业多被沿海势家控制的渔帮所把持,采珠业则被官方把持(明代官方珠池主要在广西,广东因前代开采过度几乎无利可图,一般可由民间任意开采),是以家家赤贫,为盗者甚多。

    第5章:

    “生珠者以蚌晒之日中,其口自开,其珠光莹,谓之生珠。”——出自屈大均《广东新语》

    第6章:

    1、“海道兼整饬广州兵备一员,驻扎东莞南头城,巡视海道一带地方,整搠船只,操演水战,监督南头、白鸽二寨。”——出自吴廷燮《明督抚年表》

    2、“珠有九品,寸五分以上,至寸八九分为大品。有光彩,一边小平,似覆釜者,名珰珠。珰珠之次为走珠,走珠之次为滑珠,滑珠之次为磊螺珠,磊螺珠之次为官雨珠,官雨珠之次为税珠,税珠之次为葱珠。”——出自沈怀远《南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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