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一、战争从细微处开始
作者:七桃散人   大宋不怂最新章节     
    却说开封府传来了密信,是一颗蜡丸。
    张浚收到蜡丸之后,立马把赵不凡、赵瑗,还有李申之召集到了府衙之中共商大事。
    当李申之拿出蜡丸里的字条,打开之后看到字条上面的字迹,顿时流下了两行热泪。
    蜡丸上的字迹,与自己当初在三元楼里接到的那枚蜡丸一模一样。
    内容也一如往常般的简洁:金欲拔寨。
    惜墨如金的情报,展开之后的意思是:完颜宗弼改变了作战策略,打算先拔掉应天府设置在外围的水泥堡垒。
    从字迹上来看,情报必然是来自宇文虚中。
    众人传阅之后,张浚掏出火折子,将字条烧掉,把纸灰使劲一搓,吹散在了空中。
    “现在就通知,把人撤回来吗?”赵不凡没有主意,先问问大伙的意见。
    张浚与李申之都没有说话,像是在思考,也像是在等别人先发表意见。
    急匆匆赶回来的赵瑗说道:“工坊城里面还能容纳几万人,可以挑几万能干的人编入工坊城。”
    在他看来,工坊城有几道水泥围墙,背后又有河道天险,其防守固若金汤,是个容纳百姓的好地方。整个应天府辖区,除了府城之外,就数工坊城最安全,防御设施比几个县城都要完善。
    两人说完,张浚和李申之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搞得赵家兄弟有些尴尬。
    良久,张浚说道:“坏人我来做吧。”
    李申之摇了摇头,说道:“张相公不必如此悲观,水泥堡垒未必抵挡不住金人的冲击。”
    原来张浚和李申之都不主张将水泥堡垒里的人给迁出来。
    这些驻守在水泥堡垒里的人,必将面临金人的大举进攻,很大可能会被攻破。
    万人据守的水泥堡垒抵挡不住金人的进攻,这是大家的共识。
    然而他们又无法下令抛弃水泥堡垒,将人撤出来。
    若是这样,那还要边防干什么?还要堡垒干什么?
    只要感觉打不过对方就选择撤退,那干脆放弃应天府回临安算了,甚至跑到更远的雷州、琼州,也比在这里安全。
    可若是将那些人留在堡垒里,就意味着拿他们当炮灰,把他们推在前面挡枪。
    张浚以为李申之是下不了这个狠心,才说让自己来抗这个黑锅。日后若是堡垒中的人伤亡太大,由他张浚来承担这个历史骂名。
    殊不知李申之虽然与张浚想得意思差不多,本质上却又不同。
    李申之当然不怕牺牲,更不怕爱惜什么狗屁羽毛自命清高,比堡垒更惨烈的牺牲他都见过。
    人们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不惜与敌人同归于尽,这么点小牺牲又算得上什么。
    他所考虑的,是怎样才能不让人白白地牺牲。
    换言之,怎样能在不可避免的牺牲中,对金人造成尽量大的杀伤。
    大规模装备火器已经来不及了,只能是另辟蹊径。
    李申之说道:“若是水泥堡垒能支撑一天,我就有办法把里面的人给撤出来。”
    一枪不放地就撤退肯定不对,但若是能跟金人战斗一整天,然后再选择撤退,效果便大大不同。
    赵瑗明白了李申之的意思,还做出了一些延伸,说道:“若是能够让各个堡垒的人自行选择撤离时间,岂不是还能起到迷惑金人的作用,效果会更好?”
    见别人没接话,赵瑗继续解释道:“若是战况激烈,那么可以打一天就撤。若是金人的攻击力不是很强,也能坚持上三五天再撤退。”
    若是所有堡垒都只坚持一天就撤,很容易让金人摸到规律。被敌人摸到自己的行动规律,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李申之很满意现在的状态,这便是参谋团制度的好处。
    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几个人围在一起来一场头脑风暴,总能爆出几个精妙的点子来。
    大体方略敲定之后,剩下的细节补充就成了体力活儿。
    众人在张浚的主持之下,完善了各方面的细节部署,然后传令各县。
    具体到水泥堡垒中的部署,由各县自行决策。
    其实压力最大的就是韩平所在的宁陵县。
    宁陵县顶在宋金边防的最前沿,金人若是进攻,首先就会选择这里。
    然而张浚的命令里面,别的县也要将军备拔高到最高级别。
    金人毕竟是以骑兵为主,最擅长大纵深迂回穿插作战。
    就拿看似最安全的楚丘县为例,若是被金人给穿插迂回率先给攻破,那么陆游这个知县怕是少不了要增加一个“纸上谈兵”的千古骂名了。
    基础性的工作总是枯燥而繁杂的。
    再优秀的战略,也需要无数的战术细节去实施。历史总是将大事件概括成一句话,仿佛只要大的战略方向对了,就自动会产生良好的结果。
    而实际上,具体可行的战术细节,才是战略能够顺利实施的坚定支撑。
    可往往这些繁杂而枯燥的基础性工作,总是被人忽视掉,那些背后默默付出的无名英雄们,又何尝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中的万骨,去映衬讲出一句话战略人的是多么地伟大。
    诚然,伟大自然是伟大,但又不是那么地伟大。
    李申之很有这种自知之明。他给自己的定位,是来自未来的一束光,来照亮即将坠入万古长夜的华夏文明。
    此时的华夏文明,就像黄昏的阳光,绽放出了一天之中最绚烂的色彩,却马上就要下山了。
    李申之同样知道,他能做到的,也仅仅是一束光。
    想要挽救华夏文明,还需要依靠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百姓,他们也是这片土地的主人。
    回到县衙卧房的时候,岳银瓶还在沉睡,节奏均匀地打着小呼噜。
    李申之没有进卧房,而是走向了厨房。
    去盆里挖了几瓢面,撒了点盐,对半倒入温水,把面和成了软软的一团。
    给面盆盖上盖子,转而又找来一些胡椒研磨成粉,切了一把葱花。
    回想自己小时候,每次过完周末去住校的时候,妈妈都会为他做上一大包的葱花饼。
    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每周的伙食费有限。母亲怕他吃不饱,就多做点干粮。
    然而母亲终究还是不了解她的儿子。葱花饼很抗饿,甚至于可以给李申之当两三天的干粮。
    而剩下的钱,全都贡献给了网吧。
    转念又一想,母亲或许知道自己把省出的钱乱花了出去,所以才使劲地做葱花饼也未尝可知呢?
    不管是与不是,终究是没有机会去问一问了。
    李申之无奈地摇了摇头,想着给岳银瓶做一些葱花饼,路上带着吃。
    老是吃干粮,虽然营养不至于缺乏,口感终究还是太单一了。
    葱花饼要油大才好吃,李申之学着母亲的样子,往锅里足足倒了半指深的油。
    油烧得红红得,冒起一阵青烟。
    没有油烟机呼呼地抽风,李申之许多年都没有闻到这个油烟的味道了。
    将饼子放入,“滋啦”一声,葱花与胡椒与油接触的一刹那,散发出来的浓香令人胃口大增。而面粉经过油炸之后,那味道更是能给人一种满足的幸福感。
    母亲当年或许也是这种感觉吧,希望把这份愉悦与幸福留在一张张的葱花饼里,传递给她的儿子。
    而李申之现在,想把这些传递给岳银瓶。
    李申之是制定战略的人,岳银瓶是实施战术的人,是应天府中数十万实施具体战术细节的人之一。
    烙了一盏茶功夫,李申之用木头铲子挑起饼子翻了个面,开始烙另一面。
    反复翻了几次之后,将饼子出锅,然后用两个木头铲子从两边挤压饼子,葱花饼立马变得松散起来,香气更加浓郁。
    等稍微凉一些再切开,李申之开始热锅倒油,准备做第二个饼子。
    感觉到厨房光线微微变黯,李申之看向了门口,只见岳银瓶不知何时已经起来,站在门口看着她。
    李申之笑道:“把你吵醒了?”
    岳银瓶靠在门框上,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宝藏夫君,不知何时竟然还会如此精湛的庖厨之术,说道:“倒是没把我吵醒,把我给馋醒了。”
    李申之趁着烧油的功夫,剥了几颗大蒜用菜刀拍碎,放到小木臼里面使劲捣了几下,稍微点了几粒盐,倒上醋,招呼道:“饿了就来吃一些吧。”
    岳银瓶拢了拢头发,从后面随意扎住,来到案板旁边。
    也不用筷子,伸手捻起依然微烫的饼子撕下一块,在醋蒜泥中蘸了一下放入口中,缓缓地咀嚼着。
    “好吃吗?”
    “好吃。”
    “滋啦……”第二个饼子下锅了。
    岳银瓶饶有兴致地看着葱花饼在锅中的变化,细细地嗅着葱油的味道。
    等到翻面的时候,她才恋恋不舍地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接下来的仗,你们打算怎么打?”
    聪明如她,怎能猜不到李申之的心思。
    自家这个夫君就是这样,在外应了个纨绔子弟的名声,本质上却是个小直男。
    只有当他专心致志地做事情时,仿佛才是真正的他。而那个纨绔子弟,总像是装出来的样子。
    这样真好。
    岳银瓶心中甜甜的,靠在李申之的肩膀上,继续用手指拈着葱花饼吃。
    李申之手上动作不停,说道:“你觉得应该怎么打?”
    岳银瓶“嘿嘿”一笑,说道:“我?你给我一千支火枪,十万发子弹,我把燕京给你打下来。”
    没等李申之开口,岳银瓶抢白道:“别跟我说那些大道理。燕京城打下来之后怎么守得住,是你该解决的问题,我不管。”
    见自己的答案被抢答了,李申之也不恼怒,将第二个饼子出锅,一边倒油一边说道:“我想活捉完颜宗弼。”
    岳银瓶咀嚼的动嘴微微一停,然后嚼了几口咽下,伸手重新拈了一块葱花饼,却没有放入口中,眼珠子转了一圈,问道:“然后呢?你还要亲自砍下他的脑袋吗?”
    李申之说道:“我要是说,把他抓回来是为了再放他回去,你还会去捉吗?”
    岳银瓶将手中的饼子满满地蘸了醋蒜,还使劲从木臼地下铲起好大一坨蒜泥,张大了嘴巴吃下去,说道:“捉啊,你让我捉,我就给你捉。”
    李申之将第三个饼子放入锅中,自己也拈了一块饼吃了起来。
    味道真好。
    ……
    与岳银瓶一同回城的,还有老陈和魏胜。
    李铁牛没有进城,而是去了宁陵县的堡垒。
    他们二人在应天府城中已经有了各自的住所。
    老陈自不必说,走到哪都是家。而魏胜就厉害了,这么短的时间,他竟然把自己的妻儿老小全都接到了应天府城中,俨然一副在这里安家的态势。
    其实魏胜的行为也很好理解。
    现如今整个京东路都没有一块安生的地方,待在老家一点都不安全。自己现在投靠了应天府讨饭吃,不如将家也扎在这里,反倒更加地安全。
    事实证明他这个决策是十分英明的,从前两次应天府抵抗金军的结果来看,世上再没有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甚至临安府都比如应天府待着踏实。
    一家老小的生活更是不用担心。魏胜跟着岳家军的背嵬军一同行动,属于特别机动部队,级别高待遇好,即便是普通的大头兵,待遇也比普通部队中的都头都好。
    再加上魏胜作战有勇有谋,所立下的军功甚多,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就获得了丰厚的赏赐。
    不仅在应天府购置了房产,还积攒下了数千斤的粮食,和上百斤的腊肉,足够全家一年的消耗。
    回到家中只是待了短短一天时间,魏胜便下定决心,哪怕是把命卖给岳银瓶,他都心甘情愿。
    当岳银瓶领着背嵬军趁着夜色悄悄出城的时候,开封城中也有一支金军悄悄地出了城。
    连续的两次军事失利,让完颜宗弼终于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金国的战神开始正视起了这个战场上的对手。
    一场战争,其真正开始的时间要比史书记载的时间早许多。
    当史书记载大战开始的时候,其实周边的小规模战斗或许早已打了上百场。
    只不过这些小规模战斗往往都被一笔带过。
    是一百场的战斗,被一笔带过甚至连一笔都没有。
    只有最后的大决战,才会被记入史书,大书特书。
    这也就导致了许多缺乏实战经验的理论高手在战场上总是不堪一击,因为他们看不到小规模战斗的重要性。
    殊不知这些小规模的战斗就相当于是一个人的眼睛、鼻子和耳朵,更像是触手。
    触手能伸多远,代表着对敌人的行踪把握得有多精确。
    能及时斩断对手的触手,也就能把自己隐藏得很好。